东升镇紫熙园住宅小区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一、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于2019年03月1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东升镇紫熙园住宅小区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442000-201903-ds004-0002、申请表编号:19-1-34、项目编号:GIECCZS201810010G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372.30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372.30元×(1-10%)=8,607,935.07元。”更正为“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580.07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580.07元×(1-10%)=8,608,122.06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五、报价要求“3.★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372.30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372.30元×(1-10%)=8,607,935.07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项目上限价,其中税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低于8,177.1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更正为“3.★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580.07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580.07元×(1-10%)=8,608,122.06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项目上限价,其中税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低于8,177.1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投标报价“(4)★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372.30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372.30元×(1-10%)=8,607,935.07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项目上限价,其中税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低于8,177.1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更正为“(4)★本项目按照中介预算价(9,564,580.07元)下浮10%作为项目上限价,即项目上限价=9,564,580.07元×(1-10%)=8,608,122.06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项目上限价,其中税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低于8,177.19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中介预算有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附件请在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appFile/main/article.jsp?id=77817打开下载)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3372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215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东成广场9楼
联系人:肖桃生
联系电话:0760-88633721
传真:0760-88873238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葵兴大道22号
联系人:林颖
联系电话:0760-22215621
传真:0760-22215601
邮编:528403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9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