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6
依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开展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开征求项目周边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次评估范围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能力提升项目
2.建设管理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新大道北侧,明珠湾大道东侧。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用地约63亩,拟建成退役新能源器件智能拆解分选技术装备研发子平台、有机废材高效清洁热转化及智能装备研发子平台、废杂有色金属清洁回收与高质再生技术研发子平台、配套支撑子平台4个子平台的退役新能源器件循环利用过程工业一步放大平台。
6.计划建设工期:拟计划工期36个月,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底投产运营。
7.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48亿万元。
8.资金筹措: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科学院支持的财政资金占建设总经费的70%,约3.14 亿元;能源所自筹经费占建设总经费的30%,约1.34亿元。
二、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共5个工作日时间),公示期内,项目场址周边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工作日)等渠道,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反映意见或建议,并请提供个人真实姓名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征集意见或建议的真实有效。
评估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7376737-618(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邮 箱:Lyy@giecc.com.cn
地 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图1.1 项目位置示意图(红色粗线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