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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桥梁施工监测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15.10.23

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0]456号批准,现决定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桥梁施工监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桥梁施工监测技术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寇工 联系电话:020-8462690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戴小姐 联系电话: 020-846420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番禺区南浦三桥工程位于番禺区南浦岛的东南面,大石镇的西北侧。设计起点北起新浦路,接现状南浦大道,跨越大石水道,终点向南止于105国道,途中与规划南浦环岛路、滨河路、现状石北大道(南大干线)相交,路线全长3.02km。根据工程的进度安排,目前暂实施至石北大道,远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再接至105国道。工程跨大石水道桥长0.671km,另外沿线设两座1-10m的小桥。本工程主要为南浦岛上的居民提供交通出行服务,沟通岛上朝南与大石镇的交通连接,延伸现状的南浦大道。总投资约为66469.13万元。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浦三桥基坑施工、高支模施工监测服务,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堰钢板桩的变形、应力的监测;高支模支顶系统变形监测。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招标规模:主桥8#、9#墩承台深基坑监测,基坑深度:11m,最高通航水位算起(标高:7.34),深基坑面积:144*4=576平方米;北岸、南岸引桥高支模监测,8#、9#墩0#块高支模监测,高支模高度:4-10m,高支模投影面积:16353平方米。准确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139.2 万元。 5、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 24 日至2015年 10 月 2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15年 10月 29 日至2015年 11月 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报名窗口。 注: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3、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交纳后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 七、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单位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0-846269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日 期:2015年10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核对原件 8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核对原件 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原件 10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 标 承 诺 函 致: 经认真研究 (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承包方委托的相关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话: 传 真: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没有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六、本公司如中标,愿意无条件遵守招标人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